劳务派遣工伤谁负责?

作者:林继华律师

工伤参考

在福建,很多工友是"劳务派遣"身份——跟A派遣公司签合同,实际被派到B用工单位干活。一旦出了事,A说"你是在B那里伤的,找B去",B说"你是A的员工,你去找A"。皮球踢来踢去,工友夹在中间不知所措。今天的文章就把这个三角关系拆解清楚:到底谁赔、怎么告。


一、劳务派遣是个什么关系

你跟派遣公司(A)签劳动合同,被派到用工单位(B)干活。

  • A是派遣单位——你的名义雇主,签合同、发工资、交社保
  • B是用工单位——你实际工作的地方,接受你的劳动
  • 你——跟A签合同,在B干活

这个结构决定了:出了工伤,两方都可能要赔。

二、核心规则——两个单位都要负责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条,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,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。

翻译成人话: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(是第一责任人),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(是兜底责任人)。两个都能告。

三、不同情况下的责任分担

派遣单位买了工伤保险的:工伤待遇由社保基金和派遣单位各出一部分,用工单位连带兜底。

派遣单位没买工伤保险的:全部工伤待遇由派遣单位自己掏,用工单位连带兜底。

用工单位有明显过错的(安全防护不到位导致你受伤):用工单位按过错程度额外承担责任,派遣单位的工伤责任不受影响。

四、两家各自爱说的推托话

派遣单位:"你在B出的事,找B"——你是我的员工,工伤保险责任就是我的。推不掉。

用工单位:"你是A的员工,不关我事"——法律明文规定你要承担连带责任。同样推不掉。

两家一起来:"我们合同里写清楚了,工伤由派遣单位负责"——你们的内部合同对受伤工友无效。我该告谁告谁,你们的事自己去掰扯。

五、操作指南

第一步:确定被告——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起告。不要只告一个,少告一个就是少一份保障。

第二步:收集证据——劳动合同(跟派遣单位签的)、工作证或考勤记录、工资流水、医院诊断证明、同事证言。

第三步:去派遣单位所在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。

第四步:认定后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两方连带赔偿。

六、福建本地实操提醒

福建的劳务派遣工友要注意:派遣单位有可能注册在外地,但工伤认定要在派遣单位所在地做,索赔成本可能更高。用工单位在福建的,把用工单位列为主要被告,在当地仲裁比较方便。两方都告是铁律,一个都别漏。

建议参考:劳务派遣出了工伤,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个都跑不掉。他们互相踢皮球就是在试探你懂不懂法。记住了——两个都告,连带赔偿。派遣协议写得再清楚也管不了你,那是他们内部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