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由:工伤赔偿争议
审理机构: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案由: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
审理机构: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
一、案件经过
本案发生在福建三明。
罗某某系三明某某配送有限公司配送员。2022年4月22日20时54分许,罗某某驾驶电动车外出送货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受伤。罗某某无责任。受伤后,罗某某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治疗,累计住院19天。
2022年10月12日,三明市三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罗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。2023年12月20日,三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罗某某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。
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,全部工伤待遇应由公司承担。罗某某委托林继华律师代理,申请劳动仲裁。仲裁裁决公司支付罗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合计215763元。期间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,一审和二审均驳回。
二、双方争议焦点
本案核心争议集中在以下方面:
第一,工伤认定是否合法。公司主张不应认定为工伤,提起行政诉讼,一审和二审均驳回。
第二,工伤待遇计算标准。公司未为罗某某缴纳工伤保险,应按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仲裁委裁决合计215763元。
第三,公司减资是否合法。公司主张减资是因为无法履行实缴义务,并非逃避债务。法院认定减资违反法定程序,股东应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第四,股东责任范围。股东吴某某在其减资643500元范围内、股东肖某某在其减资198000元范围内、股东陈某某在其减资148500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三、我方应对方案
林继华律师接受委托后,针对本案复杂情况采取以下策略:
第一步,固定工伤事实。律师调取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和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》,确认工伤九级事实。公司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诉讼,律师因判断公司属于恶意拖时间,建议不应诉,结果一审和二审均驳回公司起诉,工伤认定效力最终确定。
第二步,申请劳动仲裁。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,律师代理罗某某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各项工伤待遇。仲裁裁决支持215763元。
第三步,申请强制执行。仲裁裁决生效后,律师代理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查明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,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。
第四步,调查公司财产状况。律师通过调取公司工商档案发现:公司在行政诉讼上诉期间将注册资本从100万元减至1万元,且《债务清偿或者担保的情况说明》中不实陈述已经通知了全体债权人。
第五步,起诉股东。律师代理罗某某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诉讼,要求股东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罗某某的诉讼请求。
第六步,全面维护工伤职工权益。本案历经工伤认定、行政诉讼一审、行政诉讼二审、劳动仲裁、强制执行、股东责任诉讼,律师全程代理,最终为罗某某确定了215763元工伤待遇的债权,并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
四、法院裁判结果
三明市三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:三明某某配送有限公司支付罗某某各项工伤待遇合计215763元。
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判决:股东吴某某在其减资643500元范围内、股东肖某某在其减资198000元范围内、股东陈某某在其减资148500元范围内对三明某某配送有限公司在元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18号裁决书项下欠付罗某某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五、林继华律师提示
律师提醒:
第一,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,全部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。本案公司未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,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各项工伤的,最终都要由公司承担。
第二,用人单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,可以追究股东责任。本案律师通过调查工商档案发现公司违法减资,成功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。
第三,公司减资必须依法履行通知义务。根据《公司法》规定,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。未履行通知义务的,股东应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
第四,工伤处理周期可能较长,但法律途径是有效的。本案历经多程序,虽然周期长,但最终为工伤职工确定了债权并追加了股东责任。
(本案当事人信息已做隐私处理,案件信息来源于真实裁判文书,个案结果仅供参考)